“之”字用法,取独和提宾怎么区分?

问题描述:

“之”字用法,取独和提宾怎么区分?
比如“钩党之捕遍于天下”里的“之”字,什么用法?

在这里“钩党之捕”是主语,它的内部结构是动宾词组.“捕”,及物动词;“钩党”,宾语,倒置于动词前面,所以说这里的“之”是提宾的用法.
这句话可以译为逮捕有牵连的党人(的情况)遍于天下.”
提宾,顾名思义就是把宾语提前,作为谓语的动词置后.什么是取独呢?就是本来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句子可以独立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.如:我去长城.但是,如果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加上一个“之”字,成了“我之去长城”,本来意思完整的句子却变得不能单独表达完整的意思了,必须说出爱香山的理由以后才算完整了.这里的"之"的功能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.明白了吗?